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闽教办高〔2017〕4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

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4〕3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科高校教改专项,以下简称“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2017年本科高校教改项目分一般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两类。其中,一般教改项目拟立项330项(本科教育教学180项、研究生教育教学50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100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申报数见附件1;各校应从立项的一般教改项目(本科或研究生教育)中,确定1-2项重大教改项目。一般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立项期均为2年。

二、立项要求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紧扣“向前和向后、向上和向下、向外和向内”六个维度,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着力推进新形势研判和瓶颈问题研究相结合、顺应总体发展趋势与因校制宜相结合、突出国内外对标与赶超发展相结合,按照“双一流”建设、向应用型转变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总体要求,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领域与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产出一批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创新性、示范性和教学适应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一)一般教改项目。围绕人才培养的重点领域和核心环节,在体制机制、办学模式、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课程体系等教育教学领域提出教改项目;鼓励围绕工程教育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发展的新体系等核心领域开展教改项目。具体要求包括:

1.鼓励跨学科专业开展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和创新改革研究,鼓励高校之间、高校与行业企业等联合申报本科高校教改项目。单一课程、教学方法改革项目原则上不推荐为省级一般教改项目。

  2.优先支持青年教师(40周岁及以下)申报教改项目,比例应占各校申报数50%以上。鼓励具有3年及以上本科课程教学经历的博士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双师双能型 ”教师具有1年相关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经历即可)。

3.规范教改项目管理,从2017年起,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纳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由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统筹管理(含申报、遴选、过程管理、结项)。2016年及以前立项申报省教育厅青年科研项目(本科高校教改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2017年一般教改项目。

4.项目成果应以教改实施方案、课程教材、教学成果、制度文件等形式为主。对取得重大进展、成效明显的一般教改项目,在评选省级或推荐参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中予以优先支持。

(二)重大教改项目。重大教改项目应以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改革为方向,支持以学院、学科或专业为单位,重点围绕特色学院与产业学院建设、高水平国际化办学改革、复合型行业工程师培养改革试点、本科创新班改革、研究生联合培养改革、应用型人才培养案例库建设等6个领域提出教改项目,开展协同攻关,重在体制机制创新和模式重构,重在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在全省或全国具有首创价值,预期取得创新性示范性教改成果。具体要求包括:

1.各项目要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政策协调、经费管理、绩效考核等。

2.具备实施改革的基础和条件,已有一年以上局部试点基础和初步成效,办学资源能够支撑改革方案实施。

3.具有明确的总体和分阶段目标建设任务、预期成果,对其他学科专业改革具有借鉴价值,具有可持续性,实施过程可优化但一般不做重大调整。

4.有推动改革的政策、经费、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改革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办学规定,并经必要的程序确认列入学校综合改革内容,方案需经严谨的论证,建立必要的风险管控机制。不得以争取上级政策突破为前提申报项目。

三、立项管理

1.一般教改项目由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审核;重大教改项目由我厅审核。经审核后,立项项目名单由我厅统一公布。

2.由各高校统筹保障经费,其中一般教改项目按照每项不低于2万元标准安排,重大教改项目按照不低于40万元标准安排,可从教学资源建设或绩效拨款中列支。我厅将根据重大教改项目的立项情况和阶段性成效给予绩效奖补。

请各校指定具体部门及人员,通过福建省高等教育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fjedusr.cn/xmsb/)申报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用户名、密码由省教科所发送至联系人),平台集中申报时间为5月20日—31日。各校应于2017年 5月31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项目任务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纸质版各1式1份报送至省教科所高教研究室,同时将电子文档统一压缩命名为“学校名称-2017本科高校教改项目”,发送至指定邮箱。

省教育厅高教处:许广丽;省教科所:胡晓娟、林善栋

电话:0591-87832541,87091268。电子邮箱:highedu_jks@163.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7号省电教大楼14层省教科所高教研究室(邮编:350003)。

附件:1.2017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限额表

       2.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

       3.2017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

4.2017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附件: